法院:“考虑到仅被动参与等情节”

一家公演企划公司经营者、兼具演员与导演身份的男子,因收发总额约190亿韩元的虚假税务发票,在一审中被判处缓刑。


首尔北部地方法院刑事第18部(审判长法官 Lee Taeung)28日表示,以违反《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中有关虚假税务发票开具等罪名起诉的50多岁被告A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20亿韩元。

涉虚开近190亿韩元税票 50多岁演员获缓刑 View original image

A某被控在2022年2月起约7个月间,应韩国民俗村管理公司所属员工的请求,开具或收受供应价款总额超过190亿7000万韩元的虚假税务发票,因而被移送审判。


A某经营的公演企划公司也因违反《惩治逃税犯罪法》被判处罚金2亿韩元。该公司一直负责在韩国民俗村露天舞台进行的演出等制作工作,而A某被查明是为了维持与韩国民俗村的交易关系并偿还债务而实施了本案行为。


合议庭指出:“被告助长无凭证交易,破坏了健全的商业交易秩序,并使国家税收的征收与缴纳变得困难,属于严重扰乱税收秩序的重大犯罪”,“被告开具和收取的虚假税务发票上记载的供应价款等合计金额约达190亿韩元,犯罪规模并不小。”同时补充称:“但考虑到被告对全部犯罪事实予以承认,并对自身过错深刻反省,且并非主导实施犯罪等情节,将其作为有利量刑因素予以斟酌。”



另一方面,据悉,A某自2000年代起持续在电影和电视剧中以配角或龙套身份出演,并在话剧与音乐剧领域也一直积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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