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通商资源部表示,以“修订工程技术人员等级体系”为主要内容的《工程产业振兴法实施令》部分修正案已于26日在国务会议上获得通过。
工程技术人员分为▲国家技术资格取得者和▲学历·经历者两类。技术人员按初级 → 中级 → 高级 → 特级 → 技术师等级进行划分,其中,学历·经历者过去只能登记和晋升至中级技术人员。即使是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并拥有20年实际工作经历,也只能被归类为中级技术人员。
因此,与国家技术资格取得者相比,学历·经历者在录用、晋升、薪酬等方面一直受到不合理待遇,导致硕士、博士人才流失,并阻碍新人才的进入。
根据本次法令修订,持有博士学位并具备4年相关经历、硕士学位并具备9年相关经历、学士学位并具备12年相关经历、专科(副学士)学位并具备15年相关经历者,可被认定为“特级技术人员”。
此外,持有博士学位并具备1年相关经历、硕士学位并具备6年相关经历、学士学位并具备9年相关经历、专科(副学士)学位并具备12年相关经历者,可成为高级技术人员。
产业通商资源部预计,通过本次实施令修订,约5900名学历·经历技术人员将晋升为高级技术人员或特级技术人员。本次修正案将自公布之日起满3个月之日开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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