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陟市居民提起‘放射性废弃物基本规划无效’诉讼,二审仍告败诉”
三陟市居民曾对原子能振兴委员会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认政府关于将高放射性废弃物暂时贮存在核电站用地内的计划无效,但继一审败诉后,在二审中也败诉。
首尔高等法院行政第9-2庭(金承柱·Cho Chanyeong·Kim Musin 合议庭)于15日就三陟市1166名居民针对原子能振兴委员会提起的“第二次高放射性废弃物管理基本计划无效确认诉讼”作出判决,驳回了原告一方的上诉。
2021年,隶属于国务总理的原子力安全委员会表决通过了“第二次高放射性废弃物管理基本计划”。对此,三陟市居民主张,在无法预期中期贮存设施何时建成的情况下,依据该基本计划,三陟事实上将在几十年间发挥中期贮存设施的功能,并于2022年3月提起行政诉讼。
一审法院认为“该计划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对象”,裁定驳回居民和三陟市提起的无效确认之诉。所谓驳回,是指认为不具备起诉要件,在不进入实体审理的情况下终结案件。
三陟市及居民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但三陟市于去年7月21日撤回了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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