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某一方称“没有殴打记忆”喊冤
法庭指“对倒地受害者未作任何救助”

一名50多岁男子因以“喝醉酒不回家”为由殴打30多岁职场同事腹部致其死亡,在一审中被判处实刑。


13日,水原地方法院第13刑事部(审判长 Park Jungho)以伤害致死罪,判处被告A某(55岁)有期徒刑5年。


A某被指控于2022年4月14日晚上8时左右,在京畿道乌山市一处公寓前,殴打醉酒的职场同事B某(39岁)的腹部,致其因多发性器官衰竭等原因死亡。据调查,当时B某顶撞A某并表示不回家,A某因此愤怒而实施了上述犯罪行为。


“喝醉酒说不回家” 殴打同事腹部致死 50多岁男子获实刑 View original image

在法庭上,A某一方辩称:“不记得殴打B某并对其造成伤害”,同时还主张:“即使殴打B某并造成伤害,被告人的伤害行为与被害人死亡之间也不存在因果关系”。



但合议庭指出:“本案犯罪行为给被害人及其遗属带来了难以忍受的身心痛苦”,“更何况,被告人对已倒地的被害人未采取适当的救助措施,对被告人的可非难性极大。”合议庭接着表示:“即便如此,被告人仍未向被害人遗属作出充分的安慰和赔偿,也未获得被害人遗属的原谅”,“被告人至今仍以各种借口为自己的行为辩解。”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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