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判处有期徒刑长刑15年、短刑7年
合议庭称“罪行残忍,严惩在所难免”

在聊天应用程序中结识并杀害同龄女学生的高中生在一审中被判处少年犯法定最高刑。


27日,水原地方法院城南支院刑事第1部(审判长姜东元)以杀人等罪名对被拘捕起诉的A君(17岁)判处少年法上的法定最高刑,即不定期刑:长期有期徒刑15年、短期有期徒刑7年。对未满19周岁的未成年人,法院可以将刑期划分为长期和短期,判处设有刑期上下限的不定期刑。

聊天软件结识同龄女学生并将其杀害的男高中生被判法定最高刑 View original image

A君被控于去年10月28日凌晨3时25分左右,在京畿道城南市盆唐区B某(当时16岁)家中持凶器刺杀B某。两人是在聊天应用程序上相识,A君到B某家中,两人独自喝酒时发生口角,进而互相挥舞凶器,据悉当时B某曾向A君挥舞凶器一次,但A君多次刺向B某,致其死亡。作案后,A君直接拨打112报警,被指称当时称“现在被(B某)用凶器刺伤”。赶到现场的警方将A君当场逮捕,并将B某送医,但B某最终不治身亡。


A君在审理过程中主张自己没有杀人的故意,但法院认为,综合凶器种类、攻击部位以及死亡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程度等因素,认定其对被害人具有杀人故意。



合议庭表示:“根据在案发现场发现的证物等情况来看,被告人似乎对对方提出单方面的性关系要求或有其他言行,从而引发了不明原因的争执”,“被害人遗属正在恳切请求对其从重处罚。”在量刑理由方面,合议庭还说明称:“即便考虑到被告人是少年,但从被害人身上发现的刺伤等情况来看,本案的作案手段及内容极为残忍”,“由于被害人死亡这一结果的严重性,不可避免地需要予以严厉惩处。”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