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血液酒精浓度达吊销驾照标准
昌原地方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缓刑3年
一名50多岁的男子在醉酒状态下无证驾驶被查获后,报出亲姐姐的居民登记号码企图蒙混过关,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昌原地方法院刑事第7单独合议庭法官 Lee Hayoon 于24日表示,以违反《道路交通法》等罪名起诉的50多岁A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3年。同时还被责令进行200小时社会服务,并参加40小时守法驾驶课程。
A某于去年9月在庆尚南道昌原市镇海区一处道路上无证醉酒驾驶,被警方查获时,报出亲姐姐的居民登记号码并代为签名等,因盗用身份被起诉。当时A某的血液酒精浓度为0.141%,已达到吊销驾照标准。
A某在2016年也曾因酒后驾车而被处以罚金的略式命令。合议庭表示:“案发当时血液酒精浓度数值较高,在酒驾取缔过程中还冒充亲姐姐签名,欺骗侦查机关,罪责非常重大”,“但也综合考虑到其向侦查机关坦白身份盗用事实,并深刻反省等情节,作出上述量刑。”
酒驾被查时如盗用他人身份,将因违反《居民登记法》、伪造电子记录及行使伪造电子记录等罪名而被从重处罚。实际上,本月21日一名20多岁男子因酒驾被查获后,向警察提供弟弟的姓名和居民登记号码,因再加上违反《居民登记法》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
第5次被查出酒驾·无证的公务员,逃过实刑引发争议
在要求进一步加重酒驾处罚的呼声日益高涨之际,光州某自治区一名公务员在已因酒驾受罚4次的情况下再次酒驾,却逃过实刑,引发争议。24日,光州地方法院刑事第5单独合议庭(审判长法官 Kim Hyojin)以违反《道路交通法》酒后驾车罪,判处光州某自治区一名聘任制公务员B某(53岁)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合议庭还责令B某进行120小时社会服务,并参加40小时守法驾驶课程。B某于去年8月19日晚上11时39分左右,在光州西区一处道路上酒后驾驶行驶约200米,被提起公诉。调查结果显示,B某当时血液酒精浓度为0.113%,已达到吊销驾照标准(0.08%以上)。
B某在2008年和2014年因酒后驾车、2009年和2010年因无证驾驶,曾被处以罚金等刑事处罚,此后仍再次犯罪。合议庭指出:“A某在有多次刑事处罚前科的情况下,再次实施本案犯罪”,“综合考虑当时血液酒精浓度偏高、酒驾经过、犯罪后情节及犯罪前科等因素,确定本案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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