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邱地方法院以跟踪骚扰罪判处罚金150万韩元

一名因多次前往50年前离婚的前妻住处,并将食物寄放在公寓警卫室而被起诉的80多岁男子,被判处罚金。


21日,大邱地方法院表示,以违反《关于惩治跟踪犯罪等的法律》罪名被起诉的A某(80岁),被判处罚金150万韩元。A某还被责令完成40小时的跟踪行为治疗项目。


50年前离婚了…拿着蜂蜜去前妻家,结果却… View original image

检方指控,A某于去年5月前往前妻B某(74岁)的住处按门铃,在未听到动静后,将要转交给B某的蜂蜜寄放在公寓警卫室;同年8月,又因持续按B某家的门铃直至对方开门而被移送审判。在此之前,A某于2021年11月也多次前往B某居住的公寓,并将食物寄放在警卫室。由于这一系列行为,B某为了躲避A某,不得不搬家以表明拒绝的态度。即便如此,A某在与B某于50年前离婚并与另一名女性共同生活的情况下,仍持续前往B某家。



在收到300万韩元罚金的略式命令后,A某申请正式审判,最终罚金减为150万韩元。所谓略式命令,是指在不开庭的情况下,仅通过书面审理简易宣告财产刑的一种审判方式。合议庭表示:“考虑到被告人承认错误并表示反省,以及在提起公诉后,受害人表示希望对被告从轻处理等情节,对略式命令中的罚金数额予以减轻。”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