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生合作法》《中小企业技术保护法》修正案获国务会议通过

为彻底根除对中小企业技术的窃取行为,将引入“五倍赔偿制度”。


中小风险企业部(部长 Oh Youngju)表示,为杜绝中小企业技术被窃取,加强惩罚性损害赔偿并完善法院的资料送交要求权的《共生合作法》和《中小企业技术保护法》修正案,已于2日在国务会议上获得通过。


从强化惩罚性损害赔偿的《共生合作法》修正案来看,为了事先阻断技术窃取,并对受害进行实质性补偿,将目前规定为“在三倍以内”的因不当使用技术资料行为及相关报复行为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责任,强化为“在五倍以内”。


窃取中小企业技术,损害赔偿责任最高提高至5倍 View original image

法院的资料送交要求权也得到完善。在损害赔偿诉讼中,法院可以向中小风险企业部长要求的记录,被具体化为:案件关系人、参考人或鉴定人的陈述笔录,当事人提交的资料,或在现场调查过程中从当事人处获取的记录的全部目录等。



部长 Oh Youngju 表示:“通过此次法律修订,引入首个针对技术窃取的五倍赔偿制度,从而得以确保受害救济的实效性”,“尤其是通过改进资料送交要求制度,把行政调查与法院诉讼相衔接,将有望顺利化解中小企业在受害举证方面面临的问题”。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