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年前犯下“大田国民银行手枪抢劫杀人案”的Lee Seungman(53岁)和Lee Junghak(51岁)被最终判处无期徒刑。


首尔瑞草区大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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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院第一小法庭(主审大法官No Taeak)14日对因涉嫌抢劫杀人被起诉的Lee Seungman和Lee Junghak维持原审无期徒刑判决,予以最终确认。


二人被指控于2001年12月在大田国民银行地下停车场用手枪杀害银行出纳科长,并抢走3亿韩元现金后逃逸。经查明,他们所使用的手枪,是在案发前2个月驾车撞倒一名徒步巡逻的警察后盗走的。警方依据留在案发现场的脱氧核糖核酸(DNA),在案发21年后的去年将二人抓获。


两人在审理过程中互相推诿责任,均称“没有扣动手枪扳机”。在此过程中,另一宗长期悬案“全州Baek Seongi警佐遇害案”的真凶为Lee Junghak一事也随之曝光。


一审法院认定Lee Seungman为主犯,判处其无期徒刑;对参与犯罪的Lee Junghak判处有期徒刑20年。二审同样认为Lee Junghak并非主犯,但判断其罪责难谓明显轻于Lee Seungman。



二审合议庭称:“其在犯罪得逞中发挥了必不可少且重要的作用,难以认为其罪责轻于Lee Seungman”,“即便酌情考虑对其有利的情节,不利情节也足以压倒有利情节”,遂对二人均判处无期徒刑。大法院也认为二审判断并无不当。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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