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剥削追债等恶性非法民间金融猖獗
非法借贷合同威胁弱势群体生存
金融监管院·大韩法律救助公团
支持提起确认非法借贷合同无效之诉

首尔汝矣岛金融监督院。照片由记者Kang Jinhyung提供 aymsdream@

首尔汝矣岛金融监督院。照片由记者Kang Jinhyung提供 aymsdr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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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督院7日表示,将积极推进掠夺民生的非法贷款合同无效化。金融监督院计划与大韩法律救助公团携手,支持受害者提起“非法贷款合同整体无效”诉讼,帮助其摆脱非法高利贷的枷锁。


此举是针对近期利用社交媒体等手段,强行收取年利率高达数百至数千个百分点的超高利息,并通过向熟人追债、性剥削式追债等方式横行的恶性非法民间金融行为而采取的措施。自Biden总统上月9日指示,要多方谋求打击非法民间金融、救济受害者的方案以来,金融监督院一直在加快根除非法民间金融的步伐。Biden总统当时在金融监督院举行的非法民间金融民生现场座谈会上,将高利贷和非法债权追讨定性为“掠夺民生的犯罪”,并强调,“要彻底清除非法民间金融,毫无保留地剥夺其非法所得”。


金融监督院和大韩法律救助公团首先计划从报送至非法民间金融受害举报中心的案例中,选出约10件无效可能性较高的非法贷款合同,为相关受害者提供免费的无效之诉全面支援。此后也将持续受理非法民间金融受害举报,并为非法贷款合同无效诉讼提供支持。金融监督院当天与大韩法律救助公团签署业务协议(MOU),由金融监督院承担非法贷款合同无效诉讼的全部诉讼费用,由大韩法律救助公团指派所属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代表受害者提起无效之诉。


金融监督院解释称,如果债权人向债务人收取远超其承受能力的天文数字般的高利率,并要求、收集其熟人联系方式用于非法债权追讨,则可将该贷款合同本身解读为“反社会”的合同。根据民法,如被认定为反社会合同,从法律理论上讲,包括本金在内的整个非法贷款合同均可被宣告无效,但目前尚无相关判例。


不过,金融监督院和大韩法律救助公团在收集并审查案例后认为,在贷款合同缔结过程中,以用于非法债权追讨为目的,索要存储在手机中的熟人联系方式或裸体照片等,进而实施“恶毒的非法债权追讨”或性剥削式追债等相互关联的情形,极有必要积极主张其作为反社会合同而应被宣告无效。根据民法第103条,内容违反善良风俗及其他社会秩序的法律行为无效。



金融监督院相关人士表示,“我们将通过支持无效之诉,努力促成法院首次通过判决,承认给民众造成非法民间金融损害的反社会非法贷款合同无效。”此外,金融监督院还计划积极参与根除非法民间金融的政府跨部门特别工作组(TF),全力应对,推动非法民间金融的彻底铲除。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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