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东江厅将集中整治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
截至11月底开展事前检查
利用尖端设备进行科学检查
洛东江流域环境厅将在细颗粒物季节管理制度实施期间,即从今年12月到2024年3月,与有关机构联合对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开展集中检查。
重点对象为大量排放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等大气污染物的企业。
在正式检查之前,将在11月底前开展事前检查,给予企业自行提前采取污染物管理和设施改善等预防性措施的机会。
检查将利用大气移动测量车辆、无人机、光学气体成像摄像机(OGI)等先进监测设备,以科学、系统的方式进行。
为此,将事先对民怨集中的区域等收集和分析大气污染物资料,并由地方自治团体、韩国环境公团等有关机构相互协作,进一步提升指导和检查的专业性与实效性。
主要检查事项包括:是否安装无许可证大气排放设施、大气防治设施是否正常运转、是否遵守管理标准以及其他环境相关法律法规的遵守情况等。
特别是将直接采集并分析企业烟囱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样品,以确认是否遵守排放许可标准。
对在本次检查中违反环境法的企业,将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并采取行政处分等严厉措施。
Choi Jongwon厅长表示:“我们将利用先进设备集中监控大气污染物的非法排放,竭尽全力保护国民在冬季免受细颗粒物危害”,并称:“也恳请釜山、蔚山及庆南地区的企业积极配合,切实加强企业管理,为减少细颗粒物作出努力。”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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