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月7日起,韩国与中国之间的公文认证程序将被简化。今后,为了对公文进行确认,将不再需要额外经过对方国家大使馆的领事认证程序。
据驻华韩国大使馆6日消息,中国今年3月加入《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即“阿波斯蒂认证公约”)并自7日起正式适用后,作为该公约缔约国的韩国与中国在相互使用对方国家公文时,将不再适用“领事认证”,而是改用“阿波斯蒂认证”。
阿波斯蒂认证公约的正式名称为《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于1965年首次生效,在韩国自2007年7月起开始实施。领事认证与阿波斯蒂认证之间最大的区别在于对方国家公文的确认程序。
此前,要在中国使用韩国签发的文件,必须先经过韩国外交部(在外同胞厅)的领事认证,再经过驻韩中国大使馆(总领事馆)的领事认证。同样,中国签发的文件也只有在完成中国外交部和驻华韩国大使馆的领事认证后,方可在韩国使用。
然而,随着中国也成为阿波斯蒂认证公约缔约国,自7日起,韩国签发的文件只需在韩国外交部(在外同胞厅)或法务部获得一次“阿波斯蒂认证”,即可在中国使用。
中国的公文也无需再经过驻华韩国大使馆的领事认证,仅凭中国外交部出具的阿波斯蒂认证,即可在韩国具有法律效力。
驻华韩国大使馆表示:“我国国民或企业为了在中国取得居留资格、就业、留学、经商等开展海外拓展活动而在中国使用我国公文(公证文件)时,原则上需要在入境中国前,事先在韩国完成阿波斯蒂认证准备。”同时说明:“但在公文中,通过我馆可以实现电子签发的文件,则无需韩国阿波斯蒂认证。”
大使馆并提示,对于需要连同译文一并提交的文件,文件原本与译文公证文件各自都需要办理阿波斯蒂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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