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在寅政府依据补贴法作出追缴决定
追缴方案尚未确定

中小风险企业部部长 Lee Young 27日表示:“对于已预支发放的第1、2轮灾难补助金,必须予以追缴。”


Lee Young 中小风险企业部部长 [图片由韩联社提供]

Lee Young 中小风险企业部部长 [图片由韩联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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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部长当天下午在国会举行的产业通商资源中小风险企业委员会国政监察上表示:“在上一届(文在寅)政府时期,就根据补助金相关法律要求进行追缴,我在工作交接时也接收了相关文件。”


随后,Lee部长表示:“但是目前小商工经营者处境艰难,严格按原则执行存在困难”,“包括免除在内,我们正在本人的权限和中小风险企业部权限范围内,研究在法律框架内可以支持小商工经营者的办法。”


对于何时追缴,他则未作正面回答。对于共同民主党议员 Park Youngsun 提出“何时进行追缴”的提问,Lee部长回答称:“关于那一部分的计划尚未制定。”


同时,Lee部长表示:“由于上一届政府已经在序言中整理为要(对灾难补助金)进行追缴,如果不追缴就构成渎职。”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政府以“新希望资金”和“支柱资金”的名义,向小商工经营者预支发放了第1、2轮灾难补助金。针对年销售额未满8000万韩元的简易纳税人,即使没有课税资料也先行发放了灾难补助金,但有意见指出,在新冠疫情期间仍确认存在销售额增加等情况,因此有必要进行追缴。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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