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督院9日表示,已制定以强化金融投资部门检查能力、革新检查方式等为核心内容的金融投资部门检查体系重组方案。本次检查体系重组将于本月13日实施。
此次重组方案是根据资本市场检查环境的变化而制定的。根据金融监督院的数据,检查对象公司数量从2012年底的328家激增至去年年底的893家,但检查人力在此期间仅从90人小幅增加至111人。
近期资产管理业领域集中出现新进入者,该行业高管和员工以谋取私利或实施挪用公款等违法行为的情况也大幅增加。在产品发行、销售、运用过程中,多家公司参与的复杂案件增多,金融投资公司利用其他公司的金融产品或经由其他公司进行交易的关联案件也大幅上升。说明称,正是基于这些因素,业界形成了有必要制定重组方案的共识。
金融监督院计划通过重组方案强化检查能力。首先,将专门负责私募资产管理公司检查的“私募运用公司特别检查团”常设化。通过改组为金融投资检查第1、第2、第3局,将证券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同时分配给各局,促进形成健康的业务竞争。新设“检查信息分析组”,集中、分析、评估证券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内外部的全部检查信息,以最大化利用检查信息;同时整合企划组和常设组,将检查组从目前的13个扩大至15个,并将专职检查人员从目前的60人增至约80人。
还将谋求在检查方式上实现创新性变化。从以各部门所管辖公司为基准的机构中心检查,转变为在特定事件发生时,对集团、关联企业、相关公司同时开展联动检查。此外,一旦发生重大、紧急案件或确认存在薄弱领域,将投入三个检查局的全部检查人力。
同时引入对不良、违法公司的常态化退出机制。过去退出标准运用较为有限,不良、违法公司未能及时退出,令人担忧投资者受损。具体而言,对公司层面的组织性损害客户利益行为、大规模挪用公款、渎职等,将在首次违规时即刻注销注册;并通过强化对未实际开展营业的认定标准,切断通过规避职权注销的行为,从而强化及时退出。
金融监督院相关人士表示:“检查体系重组计划于今年10月13日实施,为防止因重组引发混乱,我们将积极与金融投资业界沟通,并与金融委员会紧密协作,确保重组方案顺利运行。”
他还表示:“通过金融投资检查体系重组,确立能够灵活应对瞬息万变的资本市场形势的检查体系,从而根除违法经营惯例,重塑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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