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新建商铺开发商和药师9亿韩元
二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曾有同类犯罪前科
一名因个人债务缠身、根本无力正常经营医院的医生,却以“开业支援金”为名从新建商铺开发公司骗取数亿韩元,在二审中同样被判处实刑。
据法律界30日消息,水原高等法院刑事第1庭(审判长 Park Seonjun,合议法官 Jeong Hyeonsik、Bae Yunkyung)以违反《特定经济犯罪加重处罚等相关法律》及诈骗罪,维持一审判决,判处50多岁的医生A某有期徒刑3年。同时,对与A某一同被起诉的医院咨询业者B某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
骨科专科医生A某与医院开业顾问B某共谋,于2020年11月与位于京畿道华城市某新建商铺大楼的开发公司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后,以室内装修工程款等“医院运营支援金”为名,合计骗取约8.6亿韩元。A某等人利用了这样一个情况:新建大楼开发公司为提高商铺分销价格,不惜投入相当金额的资金,也要在大楼内引进医院。他们在签订商铺租赁合同时写入特别约定,即“诊疗科目为骨科、内科、儿科青少年科等,由3~4名医生进行诊疗”,并由开发公司向承租人提供支援金。
当时,A某已经背负约3亿韩元的个人债务,即便有收入也会立刻被查封,因此即使在该大楼开设医院,也无意愿和能力进行正常经营。事实上,他于2021年10月在其他地区开设了一家诊所,但因未能及时向员工支付累计约1亿韩元的工资,于2022年1月停业。
此外,A某等人还被指控于2021年10月左右对另一名被害人、药师C某实施诈骗,谎称“将在商铺大楼内由3名专科医生经营医院3年,每天可开出60份以上处方,从而获得稳定收益”,以“履约和解金”为名骗取5000万韩元。
二审合议庭指出:“A某从大楼开发公司和药师等被害人处骗取约9亿韩元,综合考虑犯罪内容、手段以及被害人的损失程度,其犯罪情节恶劣”,并称“其曾因同类犯罪受过处罚,却再次作案,而且尚未与部分被害人达成和解等情况来看,判处实刑在所难免”。合议庭接着就量刑理由表示:“但也考虑到A某对自己的错误全部予以承认并反省、已支付部分拖欠工资,以及所骗取款项中的一部分疑似按原计划用于医院装修等开业准备费用等因素。”
在一审中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的B某,在二审中刑期被减为有期徒刑1年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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