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罗南道长城郡20日表示,将向住宅火灾受灾居民发放救助金。
此前,为了迅速推进救助工作,郡政府制定了《长城郡火灾受灾居民支援条例》,并通过追加更正预算方式落实受灾救助预算,持续采取迅速举措。
救助对象为居民登记地址在长城郡、实际居住的住房遭受火灾损失的郡民,仅限于依据《建筑法》被认定为独立住宅或共同住宅的建筑。
救助金额根据住宅烧毁程度实行差别发放。全烧(70%以上)最高500万韩元,半烧(30%至70%)最高300万韩元,部分烧毁(10%至30%)最高200万韩元。
申请救助金时,应在火灾被扑灭之日起30日以内,备齐主管消防署署长签发的火灾证明书及申请书等所需材料,提交至居住地所属的邑·面行政福利中心。
但若已根据其他法律或条例获得支援,或已领取火灾保险金,或属于空置房屋、违法建筑物,或者损失较轻微的情形,则被排除在救助对象之外。
详细情况可咨询郡厅灾难安全科。
郡守 Kim Hanjong 表示:“通过新设住宅火灾受灾居民救助金,旨在尽可能为遭受火灾损失的郡民提供一些帮助”,并称“将持续发掘并扩大支持郡民安全生活的政策”。
长城=亚洲经济湖南采访本部记者 Cho Hankyu baekok@asiae.co.kr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