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必要改进受害救济申请程序”
非面对面诈骗、虚拟币骗局等甚至都未被归类为电话诈骗
据统计,去年语音诈骗受害者的退款金额为256亿韩元,比2018年减少逾450亿韩元。有意见指出,有必要改进受害救济申请程序。
15日,据共同民主党议员 Hwang Unha 办公室从金融监督院获取的资料显示,2018年至2022年期间,提交至市中银行(包括互联网专业银行,不含互助金融机构)的《通信诈骗受害退款法》项下语音诈骗受害退款金额,从2018年的709亿韩元减少到2022年的256亿韩元。
《通信诈骗受害退款法》规定,在语音诈骗受害者提出受害救济申请的情况下,应通过债权消灭程序,退还已被暂停支付的语音诈骗受害金额。有舆论认为,受害者在察觉受骗并通过救济申请使账户被暂停支付之前,语音诈骗诈骗犯往往已经将资金取出或转至其他账户,导致无法获得救济,因此有必要改进受害救济申请程序。
另一方面,金融公司有义务通过自查,在判断用户账户疑似为可疑交易账户时,采取延迟或暂时中止账户转账或汇款等措施。以去年为基准,5家市中银行查获的可疑交易金额分别为:Hana银行2007亿韩元、NH农协银行169亿韩元、友利银行157亿韩元、KB国民银行134亿韩元、新韩银行32亿韩元。
Hwang 议员指出:“有必要由银行积极发现异常交易,从而保护金融消费者。”他还表示:“非当面骗取钱款或货款诈骗等并未被纳入其中,引导虚拟货币交易等新型语音诈骗也未在现行法律中被归类为语音诈骗,受害规模看上去相当可观,因此应通过修改相关法律法规,扩大语音诈骗救济对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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