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代理自己的公设辩护人产生好感…跟踪骚扰15次
一名曾跟踪自己公设辩护人并以要纵火烧毁其办公室相威胁的40多岁男子,被最终判处有期徒刑5年。
最高法院第一小法庭(审判长 Oh Gyeongmi 大法官)15日表示,维持对因违反《跟踪处罚法》、特殊强迫未遂、一般建筑物放火预备、业务妨碍等罪名被起诉的 Yeo某判处有期徒刑5年的原审判决,现已生效。
检方指控,Yeo某在去年8至9月期间,曾15次前往过去负责其公设辩护的女律师办公室,或向其发送短信并拨打电话,对其实施跟踪。
调查显示,Yeo某自2021年治疗监护结束起,因萌生与被害人交往的念头,便开始搜索被害人的相关信息。
此外,Yeo某在被害人拒绝与其见面后,还被指在随身携带装有10升汽油的塑料桶及打火机的情况下前往该律师事务所,并以“如果你不到办公室来,办公室就会被烧掉”为言语进行威胁、强迫。
一审和二审均认定其跟踪等罪名成立,判处Yeo某有期徒刑5年。但就其以纵火烧毁办公室相威胁的指控(一般建筑物放火预备),则宣告无罪。
一审和二审认为,“从其向被害人发送(要烧毁办公室的)短信后立即走出大楼在外等待等情节来看,难以推断其具有放火目的。”最高法院亦认为下级审的判断并无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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