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州西部消防署7日表示,为了在发生火灾时确保消防车辆能够迅速、顺畅地开展现场救援活动,已呼吁禁止在共同住宅内消防车专用区域违法停车。


光州西部消防署呼吁禁止在消防车专用区域违法停车 View original image

根据2018年8月起施行的《消防基本法》第21条第2、3款,总统令规定的共同住宅必须设置消防车专用区域,并禁止在该专用区域内停车,以此保障消防车的现场接近性和迅速开展灭火行动,从而提升国民安全。


又根据《消防基本法》第56条第3款规定,在专用区域内停车或以阻挡进入专用区域等方式妨碍通行的行为,将被处以不超过100万韩元的罚款。


今年光州地区共同住宅中因在消防车专用区域违法停车而被处以罚款的对象共18处,其中西区管辖范围内有4处被处以罚款。


尤其是截至今年8月底,消防车专用区域违法停车案件为84起,同比去年同月增加27起,消防部门因此呼吁市民积极配合。


消防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消防车专用区域违法停车或妨碍消防车驶入,是威胁到我们家人生命和财产的行为,平时入住居民协会及管理事务所应当反复进行告知,彻底杜绝违法行为。”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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