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嫌吸食大麻被起诉的财阀三代在二审中也被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
24日下午,首尔高等法院刑事第2庭(审判长 Lee Wonbeom Han Gisu Nam Uhyeon)对因涉嫌违反《麻醉类管理相关法律》(大麻)而被起诉的赵某(40岁)作出与一审相同的判决,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同时下达150小时社会服务、20小时药物成瘾再犯预防教育课程、追缴250万韩元等命令。但对一审所命令的保护观察,法院称“其已全部参加治疗项目,被评估为再犯风险较低”,予以排除。
合议庭表示:“被告人购买的液态大麻数量并不少”,但同时指出,“考虑到其未将所购大麻出售给他人,而是独自吸食,以及除超过罚金刑的前科外并无其他前科等情节”。
此前,赵某因涉嫌在去年1月至11月间四次购买并吸食大麻等,于同年12月被移送审判。其还被指控在乘用车内持有0.9克大麻。他是已故孝成集团创始人会长赵洪济的孙子,现担任从孝成集团分离出去的DSDL公司董事。
此前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命令追缴250万韩元,同时下达130小时保护观察及社会服务、40小时药物成瘾再犯预防教育课程等。当时合议庭指出:“麻醉类犯罪不易被查获,再犯风险高,且具有成瘾性和传播性,不仅对个人,而且对公共卫生和社会秩序造成的负面影响巨大,因此有必要严惩”,“被告人购买的液态大麻数量并不少,其罪责并不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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