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四十多岁的车主因对管理费心生不满,将车辆在商厦大楼地下停车场出入口弃置一周,被移送审判。


仁川地检刑事第5部(部长检察官 Park Seongmin)以一般交通妨碍和业务妨碍嫌疑,于22日对四十多岁男性A某提起不拘留起诉。检方表示:“未经过法律程序、为了解决个人纠纷却给多数人造成损害的案件,将予以严厉惩处。”


A某被指控于6月22日至28日一周时间里,将自己的车辆弃置在仁川南洞区论岘洞一处商厦大楼地下停车场出入口,妨碍其他车辆通行。


作为该商铺承租人的A某,因与大楼管理委员会在管理费、停车费缴纳问题上发生矛盾,遂实施了上述行为。A某主张,大楼管理委员会重复收取管理费,但管理委员会则坚持称已履行合法程序。


仁川南洞区论岘洞一处商厦建筑的地下停车场出入口被一辆空车堵住。2023.6.27 [图片由韩联社提供]

仁川南洞区论岘洞一处商厦建筑的地下停车场出入口被一辆空车堵住。2023.6.27 [图片由韩联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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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某因将车辆弃置在停车场出入口而遭到舆论猛烈批评后,在网络社区发布帖子称:“(自己已向商铺)所有者全部缴纳了几年来共计数千万韩元的管理费,但在今年5月左右首次出现的管理委员会却要求我再交一次”,并表示,“若不交管理费就不允许使用停车场,这是横行霸道”。



他还解释说:“(把车放在那里)这一周期间我并没有失联”,“我在做两份工作,一边兼顾其他工作,一直在大楼附近,本来打算把车开走,但看到有记者和油管博主在场,一直没能鼓起勇气。”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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