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必须道歉并采取补偿措施”

第二期真相与和解为过去史整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真相与和解委员会”)就韩国战争期间被掳北受害者86人的案件作出查明真相决定,并建议国家就受害者遭受的损害予以道歉并采取恢复损失的措施。


京畿道坡州市国立6·25战争被掳人员纪念馆追悼碑。[图片来源=联合新闻提供]

京畿道坡州市国立6·25战争被掳人员纪念馆追悼碑。[图片来源=联合新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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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日,真相与和解委员会表示,已确认韩国战争期间被掳北受害者86人。这是该委员会就韩国战争期间被掳北事件作出查明真相决定的第二次。真相与和解委员会在去年11月已承认韩国战争被掳北者68人为受害者。


战时被掳北事件是指自1950年6月25日至1953年7月27日韩国战争期间,除军人以外,居住在南方的大韩民国国民,在违背本人意愿的情况下,被朝鲜方面强行掳至北方,并被拘禁或滞留在朝鲜地区的事件。


此次确认的被掳北受害者按地区划分为:首尔43件,京畿道28件,仁川9件,庆尚道3件,江原道2件,忠清道1件等。


遇害者包括:农民、劳动者等平民;政界主要人士;反抗朝鲜体制人士;专业职业从业者;被强征为义勇军及被征用为劳工者等。多数人在韩国战争爆发后、大韩民国政府收复首尔之前被掳北,且多是在自宅被绑架。


真相与和解委员会建议国家敦促朝鲜政权就此正式道歉并遣返被掳北者,同时就国家未能履行保护国民安全之义务,向战时被掳北者及其家属致歉,并采取适当措施以恢复其损失。


此外,真相与和解委员会还就一名姓尹人士在1990年因涉嫌违反《国家保安法》而被治安本部非法拘禁、被强迫供述并遭受不予睡眠等酷刑的案件作出查明真相决定,并建议国家就此道歉并采取再审等适当措施。


尹某曾担任太平洋化学株式会社工会首尔本部支部长,当时因被指控持有不良传单等,并参与明显将威胁公共安宁秩序的集会,而被首尔刑事地方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2年。



同时,真相与和解委员会还对“3·15起义示威参与确认事件”、“全罗南道灵光·庆尚北道庆山·忠清南道泰安牙山邑军警造成平民牺牲事件”、“忠清北道清州·清原国民保导联盟及预防性拘禁事件”、“庆尚南道晋州国民保导联盟及预防性拘禁事件”、“全罗南道莞岛·和顺遭敌对势力迫害事件”等案件进行了真相查明。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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