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部:“通过‘绝对终身刑’弥补死刑制度空白”
法务部决定新设一种不允许假释的无期徒刑,即绝对终身刑。
法务部11日表示,将从本月14日起至下月25日,就包含上述内容的《刑法》修正案进行立法预告。
不允许假释的无期徒刑(绝对终身刑)与死刑制度一道,长期以来一直在我国社会中被讨论和审议,美国等多国先进国家已经引入这一制度。
法务部将无期徒刑区分为允许假释的无期徒刑和不允许假释的无期徒刑,并对《刑法》进行修改,规定法院在宣告无期徒刑时,应当同时宣告是否允许假释。根据该修正案,只有在法院宣告允许假释的无期徒刑时,才可以进行假释。
我国自1997年12月执行死刑之后,至今未再执行死刑,由此在对恶性犯罪者的刑罚执行方面出现了空白,而且现行法律下即便被判处无期徒刑,服刑20年后也可能被假释,相关质疑持续被提出。
但也有观点认为,如果在执行死刑后,侦查和审判过程中发生误判的事实事后才被发现,将无法挽回,因此应当废除死刑制度。围绕是否废除死刑制度,宪法法院目前正在进行第三次违宪审查。在此前两次违宪法律审判中,宪法法院均作出了合宪决定。
对此,法务部表示,将在现行死刑制度之外,引入不允许假释的无期徒刑,根据杀人等恶性犯罪者罪行的恶劣程度作出分阶段处置,以弥补刑罚执行的空白。
法务部长 Han Donghun 表示:“如果引入不允许假释的无期徒刑,将能够作为一种将恶性犯罪分子永久隔离于社会之外的有效制度来加以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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