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调整“保税工厂制度”…关税厅推进通关物流监管创新
韩国关税厅为提升国家尖端产业的出口竞争力,将对保税工厂制度进行调整。
关税厅于9日在由副总理秋庆镐主持召开的“紧急经济部长会议暨出口投资对策会议”上,提出了包含上述内容的“通关物流监管改革方案”。
保税工厂制度是在无需办理进口申报(无需缴纳关税等)的情况下,允许将海外原材料运入国内工厂进行制造、加工。
主要运用该制度的领域为半导体、显示器、造船、生物等国家尖端产业。以去年为基准,这些领域利用保税工厂的出口比重接近90%,可谓在支持国家尖端产业出口方面发挥了核心枢纽作用。
但有舆论指出,现行保税工厂制度因监管门槛过高,反而成为削弱企业出口竞争力的因素。为防止逃避关税而设置的出入库、运输等货物管理限制,以及对保税工厂自有仓库内可存放货物的限制、保管期限限制等,都是代表性监管措施。
对此,关税厅为提升保税工厂的出口竞争力,将推进扩大免除海关申报·许可程序、废除出入库及保管货物限制、放宽保管期限限制等措施。
首先,被指定为自主管理保税工厂的优质企业,可以自行记录、管理的方式,替代保税工厂外部工序(外包)的事前许可程序等手续。
此外,对尖端产业的原材料、中间品、成品等需要快速物流支持的货物,将实现出入库、进出口申报后即可自动放行;对于需在夜间或节假日紧急提取用于不良分析的货物,将允许其先在无进口申报的情况下提取,并在10日内补办进口申报。
同时还将废除对出入库货物的限制。此前,企业不得将与制造工序无关的货物运入并存放于保税工厂自有仓库,不得不额外租用专门的保税仓库用于货物存放。但今后,即便是与工厂制造工序无关、仅用于保管或销售的货物,也可以在保税工厂内存放及出入库,这是关税厅给出的说明。
同时,将把保税工厂进厂货物的保管期限由原来的1年放宽至“专利有效期内”,并废除因进口申报延误而产生的行政制裁(超过30日即予以警告处分),以减轻企业负担。
此次监管改革还包括按区域扩充跨境电子商务通关基础设施的方案。近期,跨境电子商务货物的运输方式正由航空向海运转变,通关地区也呈现由首都圈向全国扩大的趋势。相反,通关设施却集中在首都圈,导致非首都圈居民海外直购增加与主要港口设置海外直购通关设施的需求日益迫切。
为此,关税厅计划在京仁圈(仁川港)、西海岸圈(群山港)、岭南圈(釜山)等区域打造并培育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据点,以推动海外直购货物的快速通关、降低物流成本并促进地区经济活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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