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央行拟“防止挤兑”……向新村金库等机构快速提供流动性支持(综合)
为缓解筹资忧虑向新村金库等提供流动性支持
美国SVB事件后准备重组贷款制度方案
合格抵押品纳入地方债等…并推进贷款债权纳入
今后,一旦新村金库、农协、水协、信协、相互储蓄银行等非银行类存款类金融机构出现大规模存款挤兑或紧急资金筹措问题,韩国银行将迅速出手提供流动性支持。
此外,银行为办理贷款或差额结算交易而向韩国银行提供的抵押证券范围,将扩大至公共机构发行债券、银行债、地方债以及优质公司债等,今后还将推进把银行贷款债权也纳入抵押品范围的方案。
韩国银行金融货币委员会27日表示,为防范在美国硅谷银行(SVB)事件后凸显的大规模存款挤兑蔓延风险,已表决通过包含上述内容的贷款制度改革方案。
目前根据韩国银行法,金融机构的范围被限定为银行,对非银行存款类机构提供资金支持时适用的韩国银行法第80条的情形要件也被设定得十分严格。因此,即便现在非银行存款类机构出现资金筹措问题,韩国银行也难以及时提供流动性支持。
鉴于此,韩国银行决定,今后如新村金库或相互储蓄银行等非银行存款类机构在资金筹措方面出现重大困难或存在较高发生可能性时,将依据韩国银行法第80条,尽可能快速决定是否向这些机构的中央会提供流动性支持。
向非银行存款类机构中央会发放贷款时,将适用与银行(资金调节贷款)相当的合格抵押品范围。为便于迅速作出流动性支持决定,还将推进强化监管当局与韩国银行之间的常态化信息共享。
韩国银行货币政策局局长 Hong Kyongsik 表示:“在与政府协商该方案时,已就韩国银行所需资料将由政府全面提供形成共识”,“如有必要,还将推动制度化”。
针对非银行存款类机构流动性支持政策可能加剧道德风险的担忧,他解释称:“并不是要支持存在健全性问题的机构,而是为了防止不安情绪扩散、市场混乱加剧”,“我认为应通过监管和审慎监督,避免引发道德风险问题”。
韩国银行决定,通过调整现行常设贷款制度(Standing Lending Facility)——资金调节贷款的适用利率、合格抵押品范围和最长期限,提高对中央银行贷款制度的可及性,并强化其金融稳定功能。
目前韩国银行的贷款制度,由于合格抵押证券范围较主要国家更窄等原因,在大规模存款挤兑时,对暂时出现流动性困难的存款类机构提供支持方面存在制约。
首先,贷款利率将从现行“基准利率+100个基点”(1个基点=0.01个百分点)下调为“基准利率+50个基点”。同时,在现有以国债等为主的合格抵押品范围基础上,新增9家公共机构发行债券、银行债及地方债、其他公共机构发行债券以及优质公司债。
扩大的合格抵押品范围将同样适用于日内透支贷款、差额结算履行用合格抵押证券以及金融中介支持贷款。
贷款期限也将从现行“最长在1个月范围内展期”延长为“最长在3个月范围内展期”。上述制度改革将自本月31日起实施。将地方债、其他公共机构发行债券及优质公司债纳入合格抵押品的措施则自下月31日起实施。
尤其是,韩国银行决定今后还将推进把存款类机构的贷款债权纳入贷款合格抵押品的方案。将银行合格抵押品范围扩大至贷款债权,将在与相关机构就法律和实务层面的主要问题进行研究,并经过制度完善、信息系统建设等约一年左右的充分准备期后,提交金融货币委员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对于在类似银行挤兑的危机情形下,第二类金融圈风险更大的情况下,却制定了包括银行在内的支持对策,韩国银行解释称:“由于韩国银行法规定金融机构仅包括银行,因此此举是为了便于向银行提供资金支持”,“第二类金融圈通过银行筹措资金,因此可以间接获得帮助”。
韩国银行预计,通过此次贷款制度改革,将强化对银行的常设流动性支持职能,对非银行存款类机构也将产生较大的流动性支持效果。韩国银行还期待,近期类似新村金库银行挤兑事件的情况将有所减少。
韩国银行判断,随着对银行合格抵押品范围的扩大,一旦发生存款被大量提取等情况,银行可通过资金调节贷款额外筹措约90万亿韩元的流动性。
此外,非银行存款类机构在获得与银行相当的合格抵押品认可后,如有需要,经金融货币委员会表决,可筹措约100万亿韩元规模的流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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