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查实最高可判无期徒刑并处不超过违法所得5倍罚金
目前无法处以罚金加征金…根据资本市场法修订案自明年1月起可行
Lee Bokhyeon:“一旦发现违法事项将施以最高级别制裁”
Lee Bokhyun金融监督院长17日上午在首尔中区Shinhan Card总部出席Shinhan Card“小商户携手成长解决方案”上线活动结束后,正在回答采访记者的提问。 图片由韩联社提供
View original image围绕当年收购SM Entertainment(SM)过程中曝出的Kakao涉嫌操纵股价一事,随着金融监督院院长Lee Bokhyun 表示将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外界对一旦证明Kakao存在违法嫌疑时其受罚力度愈发关注。
据相关业界消息,SM收购战期间就曾提出Kakao涉嫌操纵股价的质疑。今年2月,SM发生经营权纷争后,前SM总制作人Lee Sooman 将其大部分持股转让给HYBE,并签订了相关协议,HYBE随后还发起了公开要约收购。在此过程中,出现了疑似影响公开收购价格的股价操纵嫌疑。HYBE称,在公开收购期间,IBK投资证券板桥营业部发生了相当于SM已发行股份总数2.9%的异常大额买入行为,并就此向金融监督院提交了陈情书。对此,金融监督院着手调查Kakao方面在公开收购过程中是否人为干预股价。金融监督院相关人士表示:“具体内容不便说明,只能说相关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正在追加调查中。”
如果金融监督院和检方调查结果证明Kakao存在操纵股价嫌疑,其将根据《资本市场法》受到刑事处罚。现行《资本市场法》第176条对禁止操纵股价等行为作出了规定。违反者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并可被判处一年以上有期徒刑,或处以相当于其违法行为所得利益或所规避损失金额3至5倍的罚金。如违法所得或规避损失金额在50亿韩元以上,则可判处无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金额在5亿至50亿韩元之间的,可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此外,被判处有期徒刑者,还可被并处罚以10年以下的资格停止。
另外,从明年起,现行法律中“三大不公正交易”——操纵股价、利用未公开信息、欺诈交易等,也将可以处以罚金。目前,对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可处以5亿韩元以下的罚金,但对三大不公正交易只能进行刑事处罚。因此,从嫌疑事实被证明到刑罚最终确定往往耗时较长,而且被指难以有效追缴犯罪所得,相关问题屡遭批评,由此推动了《资本市场法》修正案的提出。上月30日,该修正案在时隔3年后获国会全体会议通过,将于明年1月19日正式施行。根据修正案,对实施操纵股价行为、利用未公开重要信息行为、欺诈交易行为等的当事人,可处以不超过其违法行为所得利益或因此规避损失金额2倍的罚金。当金融监督院向金融委员会下属证券期货委员会提交议案后,将经过表决程序决定是否处以罚金及其金额。
金融监督院对查明Kakao涉嫌操纵股价一事的实情表现出信心。院长Lee Bokhyun 于17日出席在首尔中区新韩卡总部举行的“与小商工人共成长解决方案”发布会后,会见记者时表示:“我们对查明事实真相充满信心,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将施加尽可能高水平的制裁。”他同时强调:“不仅是SM这一案件,凡是与市场秩序相关的违法事项,我们都将严肃应对,包括施加可能最高水平的制裁在内,将采取一切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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