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年6·1地方选举前,以公务员身份为预备候选人发表支持演说的前仁川市均衡发展政务副市长Jo Taeksang(64岁)被判处罚金50万韩元,因而躲过了被限制被选举权的处置。
仁川地方法院刑事第15庭(审判长法官 Ryu Hojung)于29日举行的宣判公审中,对以违反《公职选举法》嫌疑被起诉的前副市长Jo作出了上述判决。
根据《公职选举法》,若罚金达到100万韩元以上并判决确定,将在今后5年内不得参加选举,被选举权受到限制。
检方指控,前副市长Jo在6·1地方选举前的去年4月,两次以公务员身份分别到2名区厅长预备候选人的办公室,在支持者面前发表支持演说并合影留念,因此被起诉。
根据《公职选举法》第60条,依据《国家公务员法》和《地方公务员法》任用的公务员不得进行竞选活动。
合议庭认为:“被告多次参加公职选举,有参选经历,明知《公职选举法》中的限制规定,却仍在公务员职位上发表损害政治中立性和选举公正性的言论。”
但同时指出:“虽然在发表言论时仍具公务员身份,但实际工作已于(犯罪行为)前一日结束,难以认为其严重破坏了选举公正性;且该言论对象为特定政党所属党员,被告无同类犯罪前科等因素,综合予以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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