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堵非法炒股群证券诈骗:“禁止在开放聊天群揽客”
27日国会政务委法案审查小委会获通过
为从源头封堵非法股票“带单群”(类投资顾问业者)实施证券诈骗的行为,相关法案已通过国会常任委员会小委员会的审议门槛。
27日,国会政务委员会在法案审查第一小委员会会议上表决通过了以强化对类投资顾问业者监管为主要内容的《资本市场与金融投资业相关法律部分修正法律案》。本次修正案以金融委员会在2021年公布的“加强类投资顾问业者管理与监管方案”为主要框架构成。该法案在提交国会2年后才被正式讨论。近期接连出现的大量跌停事件以及Ra Deokyeon Hoan代表涉嫌通过非法带单群操纵股价的指控,引发舆论关注,令本次修法提案加速推进。
从主要细节来看,类投资顾问业者今后不得通过线上双向沟通渠道开展业务。如通过双向沟通渠道以付费会员制方式经营,则将被视为投资顾问业者,必须依法登记为投资顾问业者。也就是说,如果通过社交媒体公开聊天群等方式开展业务,将不再被视为类投资顾问业者,而必须接受与投资顾问业相关的监管。这是将原本仅禁止“一对一双向渠道业务”的法案内容扩展至更广范围。
类投资顾问业者仅被允许通过单向渠道开展业务,其中包括接收方无法输入聊天内容的聊天群、通知消息等。此举是为了符合其向不特定多数提供非个别化投资建议这一本来的制度宗旨。
对类投资顾问业者的市场准入和退出监管也将得到强化。这意味着今后不仅违反金融相关法律,而且违反消费者保护相关法律(上门销售法、电子商务法)时,也可能难以进入类投资顾问业市场。为实现不适格机构的早期退出,将适用“两次违规出局”制度。除现有情形外,还将消费者保护法律下的整改措施不履行为新增注销事由;若在5年内因违反资本市场相关法律而被处以2次以上罚款或罚金,将被依法依职权注销。
此外,今后类投资顾问业者变更高管时,必须向金融委员会报告。此举旨在防止不具备从事类投资顾问业务资格的人以高管身份进入该行业。
虚假、夸大广告也被禁止。将禁止向消费者作出损失补偿和收益保证的约定,并强制要求其告知自身并非法定金融投资业者而是类投资顾问业者的事实;如与消费者约定补偿损失或保证收益,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最高3年有期徒刑或1亿韩元罚金)。在广告中不得诱导消费者误以为其为正规金融公司,不得提示虚假或尚未实现的收益率,如有违反,将被处以1亿韩元以下罚款。
金融委员会相关人士表示:“类投资顾问业者的非法一对一咨询将被从源头彻底阻断”,并称:“通过对收益保证承诺以及虚假、夸大广告等不健全经营行为实施严格监管,将最大限度减少投资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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