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警方·行政安全部备受关注… 仅剩裁判官合议程序
宪法法院迅速结束辩论程序… 有望在180天前宣判

由于国会以梨泰院惨案应对过程不力为由提起的行政安全部部长李相旼弹劾审判案辩论已经结束,宪法法院作出最终决定的时间点备受关注。正在对梨泰院惨案应对过程中是否存在问题进行调查的检察机关、即将对相关人员作出处分的警方,以及因部长长期空缺导致重要业务决策被推迟的行政安全部,都对本次弹劾审判结果高度紧张。


因梨泰院惨案处置不力争议而被提起弹劾诉追的行政安全部长官 Lee Sangmin 的第四次辩论期日——27日,在首尔钟路区宪法法院大审判庭,宪法法院院长 Yoo Namseok 等宪法裁判官入场就座。 [图片来源=韩联社供图]

因梨泰院惨案处置不力争议而被提起弹劾诉追的行政安全部长官 Lee Sangmin 的第四次辩论期日——27日,在首尔钟路区宪法法院大审判庭,宪法法院院长 Yoo Namseok 等宪法裁判官入场就座。 [图片来源=韩联社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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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日据法律界消息,弹劾审判原则上应在案件受理日起180日内作出结论,但这一期限并非强制性规定,即便在180日之后宣判也不构成法律问题。


不过,就本案而言,宪法法院在开始辩论前整理争点时,没有采纳需要较长时间的国会方面现场勘验请求;而在开始辩论后,又以2至3周的间隔迅速安排辩论期日并结束辩论程序。基于此,有观点认为,宪法法院很可能在180日之内作出结论。自案件受理日起算,180日届满时间点为8月7日。


从宪法法院立场看,宪法法院长柳南锡将于今年11月退休,已不具备长期拖延审理的空间。因为在迅速了结本次弹劾审判案件并于柳院长退休前作出裁决之前,还有大量重要案件亟待处理。在本次对李部长的弹劾审判之前进行的、关于2021年前法官任成根的弹劾审判中,自辩论结束到宣判仅间隔了79日。


在辩论程序已经结束的情况下,宣判前仅剩的程序是9名宪法裁判官全员出席,就案件交换意见的评议。评议程序中,由主审裁判官对案件审查内容进行概括,并以口头说明或书面形式整理后,其他裁判官分别发表意见,通过讨论进行协调。


案件的最终决定也在裁判官的评议中作出。主审裁判官以评议中形成的多数裁判官意见为基础起草决定书初稿。据悉,相较于违宪法律审判或宪法诉愿案件,在弹劾审判中,主审裁判官个人意见对结论的影响相对较小。弹劾审判须在9名裁判官中至少6人赞成,方可对被申请人作出罢免决定。


宪法法院将围绕以下争点进行审理:李部长是否违反了事前灾难预防措施义务和事后灾难应对措施义务,以及惨案发生后是否有不当言行等。


具体包括:▲是否负有制定多重密集人群事故预防方案及对策的义务,如有,该义务是否未被切实履行 ▲是否负有建设并高度化、联动灾难安全通信网的义务 ▲未设立中央事故处理本部是否属实,如属实,是否构成违反法律上的义务 ▲未立即启动中央灾难安全对策本部是否属实,如属实,是否构成违反法律规定的公务 ▲惨案发生后应对过程中,国家灾难管理系统是否未得到妥善运用,如属实,是否构成违反义务 ▲惨案发生当时,警力等应对人员是否未能及时投入 ▲惨案发生后相关发言是否损害公务员品位或违反保持品位义务等。



法律界内外有分析认为,就由任命产生的部长这一职位而言,宪法法院可能会对“足以被罢免公职的重大违法行为”的判断标准设定得相对严格。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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