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一宗国际投资争端(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案件中,裁决我国家政府需向美国对冲基金埃利奥特管理公司支付赔偿金1300亿韩元。其背景被揭示为,常设仲裁法院认为“保健福祉部对国民养老基金表决的干预即归属于政府责任”。法务部于23日公开了载有上述内容的仲裁庭就各项争点作出的判断结果。

“国家机构国民年金表决致股东受损”……向Elliott赔偿1300亿的依据 View original image

从资料来看,仲裁庭以韩国国内审判结果为依据,引用了前保健福祉部部长 Moon Hyungpyo 与当时国民养老基金基金运营公团本部长 Hong Wanseon 的判决,这二人因向国民养老基金施压,要求其赞成三星物产与第一毛织合并而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已生效。仲裁庭认定,国民养老基金事实上属于国家机关,其表决行为与三星物产股东蒙受的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并裁定韩国政府违反了韩美自由贸易协定中关于“最低标准待遇义务”的规定,即未能对外国投资者给予公平待遇和保护。


据此,仲裁庭部分采纳了埃利奥特方面的主张,裁决韩国政府向其赔偿5358万6931美元(约合690亿韩元)。连同迟延利息和法律利息在内,最终需支付的金额约为1300亿韩元。不过,韩国方面仍避免了最糟糕的结果。埃利奥特曾主张,应以合并被否决时预期的三星物产股票价值为基础计算损害赔偿,但仲裁庭采纳了韩国政府的意见,以实际股价为基准进行认定。



就仲裁庭的裁决结果,当事方可在宣判之日起28日内提起撤销仲裁裁决之诉。法务部计划在审查裁决内容后决定是否提出异议。法务部表示,将“与代理政府的律师事务所及专家一道,对裁决内容进行缜密分析并作出应对”,并称将“研究包括撤销诉讼在内的各项应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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