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40多岁男子从餐馆窗户潜入盗走收银台保险箱内现金,在一审中被判处实刑。
据法律界18日消息,首尔西部地方法院于上月31日以盗窃罪判处被起诉的A某(41岁,男)有期徒刑1年6个月。A某曾在2012年至2018年间因盗窃罪三次被判处实刑,并于2020年5月16日出狱。
合议庭指出:“A某自十多岁中期起就开始实施盗窃犯罪,尽管因同类盗窃行为多次服刑,但仍在前刑期满后的累犯期间再次以类似手法实施犯罪。”同时也说明量刑理由称:“但考虑到A某表现出反省态度、造成的损失金额相对不大,且被害人并不希望追究其刑事责任。”
A某被控于今年1月13日凌晨3时51分许,撬开首尔西大门区一处餐馆的厨房窗户潜入,从收银台保险箱内盗走9.6万韩元。此外,他还被指于1月28日在同一餐馆以同样方式盗走5.5万韩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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