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名毒品罪犯中有4人再染毒
“司法程序期间是戒毒的最佳时机”
A某(27岁,男)在2021年完成医院的戒毒治疗后,自愿入住名为“京畿道达克”的民间毒品成瘾治疗康复中心。但不到三个月便退所,再次染上毒品,最终被判入狱。据该中心相关人士转述,A某出狱后不仅再次单纯吸食,还疑似担任贩卖角色。
B某(27岁,男)在7年前以打工度假身份访问澳大利亚时,在朋友劝说下首次接触毒品。回到韩国后仍无法摆脱毒品。他沉溺毒品生活了5年多,最终在父母的泪水劝说下自愿进入康复中心。1年多后成功戒断的B某,目前就读于圆光大学成瘾康复学系,同时担任药物治疗课程的助教,一边工作一边为成为毒品专职咨询师这一梦想全力学习。
尽管毒品犯罪者人数每年大幅增加,但有舆论指出,针对毒品成瘾者的康复支持制度仍然不完善。由于毒品成瘾性极强,如不能完成康复,极易再次陷入犯罪。因此,专家一致表示,有必要改变对毒品犯罪的认知,并强化康复支持制度。
根据大检察厅去年发布的《麻药类犯罪白皮书》,2017年毒品犯罪者为1万4123人,2021年增至1万6153人。其中再次实施毒品犯罪而受到处罚的人数为5916人,占全部毒品犯罪者的36.6%。也就是说,每10名毒品犯罪者中,就有4人再度染上毒品。
在如此高成瘾性的现实下,实际被下达为康复而进行治疗命令的人数却极少。根据大法院本月13日提交给共同民主党议员Seo Youngseok办公室的资料显示,去年在一审中被宣告缓刑的毒品犯罪者为2075人,其中被附加治疗命令的案件仅有15件(0.7%)。自2016年12月起法院被赋予可对毒品犯罪者下达毒品治疗命令的权限至今年4月为止,治疗命令合计也仅有173件。在同一期间的1万2011件缓刑判决中,仅有1.4%附加了治疗命令。
治疗命令分为保护和感护两种。治疗保护是指将成瘾者转介入住全国21家毒品成瘾专门治疗医院,接受住院治疗的措施。治疗感护则由检察官申请,由法院决定,被判处治疗感护者将被收容于治疗感护所“药物成瘾康复中心”接受治疗。
药物成瘾治疗课程的实效性也受到质疑。大多数毒品犯罪者在法院判决中会被命令参加药物成瘾治疗课程。以完成教育为条件被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处分(附条件不起诉)的人数,按2021年为基准也多达1187人。但这些课程被批评仅停留在对基本毒品种类及其危害的说明层面。汉城大学毒品酒精学系教授Yun Heunghee表示:“现有的药物成瘾治疗课程等仅停留在形式层面”,“需要通过持续的观察和康复支持,建立一套让他们再也不去碰毒品的系统”。
普通民众也认为有必要对成瘾者提供康复支持。调研企业Metasurvey于上月30日至本月6日,以10至60多岁男女共400人为对象进行问卷调查。对于“您认为对成瘾者提供治疗支持是否有助于根除毒品犯罪?”这一问题,60.4%回答“会有帮助”。
京畿道达克中心主任Lim Sanghyun也表示:“成瘾者最优先的事情就是摆脱成瘾。预防和惩罚层面固然重要,但强化康复支持已迫在眉睫”,“大多数吸食者日后都会变成贩卖者,仅仅通过强化康复支持,也能起到减少毒品供应者的效果。”事实上,B某在入住中心之前也曾为筹集购买毒品的费用而充当过贩卖者。
专家一致表示,应当改变看待毒品的视角,并强化康复支持。毒品专业律师Park Jinsil指出:“不清楚是对治疗命令的存在缺乏准确认知,还是其他原因,法院几乎没有加以运用”,“在药物成瘾问题上,仍然存在应以惩罚和教育为主进行应对的观念。”她接着说:“我国在康复支持方面极为薄弱。出狱后几乎没有可衔接的康复机构,戒断几乎完全成为个人的责任”,“当涉毒人员进入司法程序时,正是戒断的最佳时机,有必要探索多种方法。”Lim主任也表示:“有很多人是被侦查人员私下劝说入所而来到康复中心的。亟需建立起正式衔接康复治疗的系统。”
还有观点指出,从侦查开始到法院下达命令之前,这一阶段嫌疑人暴露在毒品面前这一盲点。韩国毒品犯罪学会会长Jeon Kyungsoo表示:“在法院下达命令之前,(嫌疑人)几乎毫无防备地暴露在毒品之下。吸食者是对毒品成瘾的患者。在惩罚之前,必须有防止追加吸食和支持康复的方案”,“国家必须保护国民的生命和安全,切实的康复支持已刻不容缓。”曾指挥成为毒品犯罪电视剧《苏里南》原型案件的前检察官、现任律师Kim Heejun也表示:“在韩国,如果本人提出申请,存在一套通过治疗保险审查委员会审核后接受治疗的制度。但在现实中,大多数人甚至不知道有这样一个制度”,“有必要积极宣传和告知这一制度,并扩大预算。”
另一方面,政府近期新设了负责毒品犯罪者康复及防止再犯政策的毒品康复组。法务部于上月19日公告了包含上述内容的《法务部及其所属机关职制施行规则部分修正令案》立法预告。政府计划通过毒品康复组,推进针对毒品类犯罪者的系统性、专业性的康复及防止再犯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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