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称联合国“对朝决议不公正且非法”
国际组织对朝鲜动向作出反应后五天内第三次反弹
“意在累积借口…须警惕突袭发射”
朝鲜8日主张,绝对不能承认国际海事组织(IMO)针对朝方宇宙运载火箭而通过的谴责导弹发射决议。分析认为,在其向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等国际机构的应对动向暗示“今后将不再进行事前通报”立场后,再次强烈反弹,是在为一旦超过原定发射通报期限——11日0时——进行“突然发射”积累名分。
朝鲜国家海事监督局发言人8日通过朝中社发表谈话称:“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国家海事监督局谴责并驳斥国际海事组织不公正、非法的反朝决议”,并表示,“在再次明确表明绝对不承认(谴责朝鲜的决议)的官方立场的同时,要求该机构在其正式文件中反映我方正当立场”。
国际海事组织是负责航运和造船相关国际规范的联合国下属专门机构。上月31日,朝鲜发射其声称为侦察卫星的宇宙运载火箭后,国际海事组织史上首次通过了“谴责导弹发射决议”。
朝方将这一应对定性为“极不公正且带有偏见的立场”,并表示“将再次明确澄清真相”。朝鲜的主张如下:上月30日,国家海事监督局名义就卫星发射向国际海事组织发出了事前通报,但国际海事组织方面表示,“在卫星发射时,将通过全球航行警报服务(WWNWS)直接发布警报,因此没有向国际海事组织进行事前通报的义务”。发言人称:“在向日本海上保安厅发送了警报资料之后,虽非义务,但我们出于善意也向该机构(国际海事组织)进行了通报”,“尽管如此,该机构却在我们发射卫星当天通过决议,要求我们严格遵守事前通报规定,其内容前后矛盾、荒唐可笑”。
不过,国际海事组织的谴责决议关注点与朝鲜的主张并不一致。根据国际海事组织大会决议运营的全球航行警报服务规定,在导弹发射、卫星发射、海上训练等情况下,应在所属海区的协调国处于发射前5日收到通报。就朝鲜发射体而言,其协调国为日本,而朝鲜是在发射前两天的上月29日才通报发射计划,违反了“提前5日”的规定。
劳动党副部长金与正4日就国际海事组织、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等国际机构接连作出反应表示“极其不快”。同时,以国际问题评论员Kim Myongchol名义发表文章称,将“视为表明我方不需要进行事前通报的立场”,暗示在预告的“侦察卫星再次发射”时将不进行事前通报。从当天国家海事监督局发表谈话算起,5天内已是第三次反弹。
朝称不再事前通报……被指是在为“突然发射”积累名分
朝鲜此前公布的卫星发射通报期限截至本月11日0时。情报部门一名相关人士表示:“由于这是Kim Jongun投入相当精力推进的项目,再次发射的可能性很大”,“如果要查明并修复缺陷,需要数周乃至数月时间,但如果朝鲜在通报期限内强行再次发射,那么10日至11日0时之间、最大限度利用时间的时点,很可能就是‘D日’”。
但也有观点认为,朝鲜一再谴责国际机构、不断为不进行事前通报积累名分,可能是为超过发射通报期限后的“谋划”做准备。根据气象厅信息,可大致推测西海卫星发射场气候的平安北道新义州天气在11日前多云或有雨,预报显示并非适宜发射运载火箭的气象条件。
梨花女子大学朝鲜学系教授Park Wongon评价称:“从相关规定来看,只通知全球航行警报服务所属海区协调国日本即可,而无需通知国际海事组织,但朝鲜一开始似乎就是为了积累名分并进行反弹,才做出这种作秀式的向国际海事组织通报。”“真正成问题的是,如果朝鲜不仅不向国际海事组织,而且也不向协调国(日本)通报就强行实施突然发射,由于难以预判发射体将飞向何处,必须对一切可能性保持警惕,并为最坏情况做好准备。”他还分析说:“不过,正如朝鲜自己所透露的那样,由于在最为关键的发动机和燃料等方面都发现了缺陷,因此短期内再次发射并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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