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筹集厕所偷拍罚金实施抢劫杀人未遂 20多岁男子获刑
一名二十多岁的男子为筹措因性暴力犯罪将被科处的罚金,闯入他人住宅行窃并企图夺走屋主性命,被判处有期徒刑。
7日,据庆南昌原地方法院刑事2部消息,男子A某于去年10月17日下午2时40分左右,在昌原一处公寓看到四十多岁女性B某家玄关门微开,便偷偷进入室内,多次用钝器猛击躺着的B某头部。
随后,他以给1000万韩元为要挟,强行夺走B某的借记卡,并试图掐死B某,但在B某大声尖叫并激烈反抗下,他就此逃离现场。
因本案,B某遭受脑震荡等伤害,需要约3周时间治疗。
A某在作案前一个月,因进入昌原市城山区一处商厦女厕所,将手机伸到隔间下方偷拍如厕画面,被警方立案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他预料自己会因该性暴力嫌疑被判处罚金刑,为筹措这笔钱而实施了本次犯罪。
法院以抢劫杀人未遂等罪名,判处A某有期徒刑10年,并命其完成40小时性暴力治疗项目,同时限制其5年内不得在儿童、青少年及残疾人相关机构就业。
一名因性暴力犯罪被立案后,为筹措可能被科处的罚金而实施抢劫,甚至企图杀人的男子,被法院判处重刑。
合议庭在说明量刑理由时表示,“综合考虑犯罪经过和手法、作案工具的危险性以及造成的损害程度,罪行极其恶劣”,“受害者所感受到的冲击和恐惧极大,至今尚未摆脱后遗症,且尚未得到受害者原谅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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