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个月特别整治查处假借租赁经营非法住宿等28起案件

济州特别自治道自治警察团(团长 Park Ginam)观光警察于6日表示,针对2月至3月为期2个月的变种非法住宿经营开展专项整治,共查获以出租业为名从事经营行为等未申报住宿业28起,目前正在立案侦办。


截至近期,非法住宿业主要依托共享住宿网站进行宣传和使用,但随着自治警察和行政市住宿业所检查组加大执法力度,为规避检查而出现的变种住宿业如雨后春笋般增加。

取缔现场照片 [济州自治警察团供图]

取缔现场照片 [济州自治警察团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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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光警察组建了变种住宿业专项整治小组,通过网络巡逻(Cyber Patrol),不仅排查共享住宿网站,还将“一个月生活”等租赁中介网站纳入监控,追踪查处了12起案件。


在本次整治中被查获的违法者,大多在一周以内从事住宿经营,却向执法人员辩称只是短期住房租赁,或者事先与使用者约好以租赁合同统一口径等,企图以各种小伎俩逃避检查,最终被当场查获。


主要查处案例包括:有业者将设在邑面地区的一整栋公寓(29间)对外宣传为出租业,并向住客提供洗漱用品、毛巾、寝具等卫生服务,从事变相经营;大部分违法者还要求住客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签订租赁合同,并以“如不签约则无法入住”的方式进行宣传等。


未申报住宿业根据《公共卫生管理法》规定,可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即便签订了短期租赁合同,只要通过住宿共享网站等途径进行宣传,以营利为目的,持续、反复向客人提供可供睡觉和停留的空间及设施,亦将受到处罚。


未申报住宿业所不在卫生检查和消防检查管理范围内,往往不具备安全设施,一旦发生事故也无法获得赔偿。


若以租赁合同为名行住宿经营之实,经营者将事故责任推卸给使用者的可能性也非常大。


自治警察相关负责人提醒,预订住宿时,应事先确认是否为完成营业申报的正规场所,并留意经营者是否提出“以租赁合同统一口径”等要求,务必慎重选择。


另一方面,自治警察团去年也曾查获利用房车开展变种住宿经营等54起非法住宿业,以及借车宿、露营热潮之机运营的4处非法露营地;今年也将继续追踪为逃避检查而不断“进化”的非法经营行为,直至彻底查处。


观光警察科长 Park Sanghyeon 表示:“近期为逃避非法住宿经营整治而采取的手法日益升级”,“无论使出何种小伎俩,我们都会追究违法行为的责任,并进一步强化监控和执法。”



济州=亚洲经济湖南采访本部记者 Park Changwon baekok@asiae.co.kr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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