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汽车协力企业所属的派遣劳动者以要求支付工资和退职金为由,向现代汽车提起诉讼,并在一审中胜诉。

现代汽车良才洞总部大楼 [图片来源=韩联社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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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法律界29日消息,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合议第48庭(金道均首席法官)近日在139名现代汽车派遣劳动者及其遗属等针对现代汽车提起的工资等请求一审诉讼中,作出部分原告胜诉判决。


合议庭表示:“作为被告协力企业所属劳动者的原告们,与被告之间存在由被告直接进行指挥、命令的劳动者派遣关系”,“被告虽然指出了先行判决的错误,但完全没有提交足以得出不同结论的证据。”


此前,曾在现代汽车工厂从事涂装、物流等生产岗位工作的A某等135人,于2015年以“确认劳动者地位及工资请求”为由起诉现代汽车,在一审和二审中均获胜诉。目前这些案件正在等待大法院(最高法院)的最终判决。


A某一方以先行判决中已被认可其劳动者地位为依据,就2018年1月至2020年12月期间发生的应得工资与实际支付金额的差额及退职金等请求支付,提起了本案诉讼。



与此相反,现代汽车方面一直主张:“先行判决尚未确定生效,且与先行判决的判断不同,原告与现代汽车之间并不存在可被认可的派遣劳动关系。”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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