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各地区与 발전소 的距离差异实行差别电价的电费制度,引入工作已亮起“绿灯”。
忠清南道28日表示,包含上述内容的《分散能源活性化特别法案》近日已在国会产业通商资源中小风险企业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获得表决通过。
该特别法案包含了可按地区差异化制定电费的法律依据。这是忠清南道长期夙愿之一,道政府自2014年起就一直主张引入这一电价制度。
道政府期待,特别法实施后,发电厂较多的地区将在电费优惠方面获得基本利益,并有机会借此吸引企业,实现区域均衡发展。
忠清南道是全国最大的燃煤火力发电厂集聚地(全国58台机组中有29台坐落于此),电力生产量居全国首位。
但长期以来,当地以火力发电厂所在地附近居民为中心,不得不在几十年间承受由细颗粒物、输电线路以及生活圈内大型输电塔等带来的身心损害。
忠清南道将特别法的引入和实施视为夙愿,原因也正在于此。其用意在于指出,与长期累积的受害情况相比,当地几乎没有获得任何回报性利益。
就此,道政府计划制定因火力发电厂集聚而产生的社会成本补偿方案,以及根据输电距离实行“地区距离差别制”的细化方案,并向产业通商资源部提出建议。
该特别法预计将于明年4月施行。此前,道政府自2014年起便推动将社会成本反映到电价中的“公平电价制度”改革。
“公平电价制度”反映了以下问题:过去以火力发电和核电为中心的集中式发电政策,导致地区间电力生产与消费两极分化(忠清南道所生产电力的53%输往其他地区);同时,大规模电力生产地区却长期被迫承担特别牺牲(估算每年约7.5万亿韩元)。
忠清南道产业经济室长 Yoo Jaeryong 表示:“如果根据各地区电力自给率实行差异化电费体系,将会产生抑制过度用电、并引导各地方政府提升能源自给率的效果。”他还表示:“在产业通商资源部和韩国电力公司修改《供电条款》时,我们将尽最大努力,确保充分反映忠清南道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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