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起在教室里躺倒扰乱课堂将受处分…“侵害教师权公示”实施
教育活动侵害类型新增“故意干扰课堂”
今后,在上课时间里在教室里不断走动、躺倒在讲台上等无视教师指导、干扰课堂的行为,也将被归类为“侵害教育活动”。
教育部22日表示,将自23日起公布并施行《侵害教育活动行为及处理标准公告》修订案。
以往仅将暴行、威胁、名誉毁损、性骚扰,以及擅自录制课堂内容并进行传播等行为规定为侵害教育活动,但在修订后的公告中,“不服从教师正当生活指导而故意干扰教育活动的行为”也被纳入其中。
当学生侵害教育活动时,学校在查明事实关系后,可依据《教师地位相关法律》召开教师权利保护委员会会议,决定给予志愿服务、特别教育、停课出勤等处分。
此前,鉴于侵害教育活动的样态较以往更加多样、复杂,导致学校课堂受到严重干扰并引发批评,教育部决定制定应对方案,并着手推进相关法律和公告等的修订。
教育部今后还将通过问卷调查和座谈会等方式广泛收集一线意见,并在反映公告修订内容的基础上重新出版《教育活动保护指南》,以此不断完善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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