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市特别司法警察于7日表示,在一次专项执法中查获了4家违反《大气环境保全法》的企业。
此次执法是以细颗粒物季节管理期间(每年12月至次年3月)的细颗粒物排放企业为对象开展的。
被查处的企业存在未履行大气污染物排放设施安装申报(3起)、未履行大气污染物自行监测(1起)等违法行为。
家具企业A、B两家经营场所未进行大气污染物排放设施安装申报,却使用15千瓦以上规格的设备切割木材,被当场查获。
C企业为给大型建筑供暖,运行每小时蒸发量5吨(0.2吨以上为申报对象)的锅炉,却未申报排放设施安装;D企业虽然申报了大气污染物排放设施安装,但未按每半年一次的频次进行自行监测。
市特别司法警察将把上述企业全部移送检察机关,并通报主管机构及自治区,拟请求作出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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