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案后立刻自首…被判4年监禁
一名患有产后抑郁症的30多岁女性杀害自己出生仅2个月的婴儿,被判处有期徒刑。
据联合新闻社11日报道,釜山地方法院西部支院刑事第1部(审判长 Lee Jinhyeok)以杀人罪起诉的30多岁A某,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A某因被控于去年9月在釜山江西区的住处杀害自己出生2个月的婴儿而被移送审判。
A某在分娩时发现婴儿未能健康出生,开始担心孩子今后会出现残疾。此后她患上产后抑郁症,从产后护理机构出院回家后,一直认为婴儿因为自己才哭得更多、更加烦躁,长期陷入自责之中。
在这种情况下,A某趁丈夫熟睡之际,因产生“想回到孩子尚未出生的时候”的念头而实施了犯罪。行凶后不久,A某向警方自首。据悉,此前A某在怀孕方面一直存在困难,还接受了试管婴儿等不孕不育治疗。
合议庭表示:“A某在生育方面遇到困难,不得不借助医学帮助,经过千辛万苦才怀上孩子,但在经历分娩、产后调养、抚养等过程时,一直认为自己的过错很大、做得不好,因这种自责感而出现抑郁症状,最终杀害了出生仅2个月的婴儿。”“婴儿作为被告人的被保护者,却因其残酷的选择,几乎还未来得及享受作为一个人所能享有的幸福就被夺走了生命,而被告人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本有机会挽救婴儿,却并未这样做。”
但法院同时指出:“鉴于其在陷入产后抑郁状态下实施犯罪,仍有一定程度可以酌情考虑的余地。虽然受害人及其家属承受了巨大的痛苦,但被告人也似乎遭受了相当程度的精神冲击,今后余生很可能要背负亲手杀害年幼子女的罪恶感,这种负担与刑罚无异,将成为她难以摆脱的痛苦。”并以此说明量刑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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