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经济(大田)记者 Jeong Ilwoong] 围绕已故 Kim Yonggyun 先生死亡事件,法院再次作出有利于企业的判决。逝者于2018年12月在韩国西部发电泰安火力发电厂工作期间,被煤炭运输用传送带夹住身亡。事发时他年仅24岁,是隶属于韩国发电技术公司的非正式工人。
9日,大田地方法院刑事合议部第2庭(审判长 Choi Hyeongcheol)对因涉嫌业务过失致死及违反《产业安全保健法》而被起诉的前韩国西部发电社长 Kim Byeongsuk 宣告无罪。
当日合议庭表示:“韩国西部发电将制定安全保健管理计划和改善作业环境等事项委托给发电本部,因此并不负有对泰安发电本部内部进行的设备和作业环境进行检查的注意义务。”
合议庭还补充称:“要承认具体的注意义务,必须能够认识到现场运行人员的检查工作具有危险性,但很难认为(韩国西部发电)已经认识到运行人员的作业方式存在危险性。”
在此之前,一审合议庭(去年2月)也认为,前韩国西部发电社长 Kim Byeongsuk 难以具体认识到被指为死因的传送带的危险性以及与外包企业签订的委托服务合同中存在的问题,因而宣告其无罪。
由此可见,二审与一审在判断和宣判背景上是一致的。
但对于外包企业韩国发电技术公司前社长 Baek Namho 以及韩国西部发电泰安发电本部员工的判断则有所不同。
一审曾判处前社长 Baek 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判处泰安发电本部一名员工罚金1000万韩元;但本次二审合议庭撤销原判,改判前社长 Baek 拘役1年,缓刑2年,并分别宣告两名泰安发电本部员工无罪。也就是说,在二审中刑罚有所减轻。
与他们一同被起诉、在一审中被判处罚金刑及拘役刑缓刑的韩国西部发电和韩国发电技术相关人员9人,在二审中也被判处与一审相同或更轻的刑罚。
此外,对韩国发电技术法人科处的罚金也在二审中从一审的1500万韩元降至1200万韩元。
另一方面,对于当天二审的宣判结果,Kim Yonggyun 基金会方面敦促检方提起上诉。该团体在大田地方法院前举行记者会称:“二审判决结果比一审宣判更加令人震惊”,“如果通过逝者的死亡以及此后无数个‘Kim Yonggyun’的死亡仍无法实现改善,那么今后我们还要怎样做才能改变现实?”对此表示痛心。
此前,检方曾分别求处前韩国西部发电社长 Kim Byeongsuk 有期徒刑2年、前韩国发电技术社长 Baek Namho 有期徒刑1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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