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就22年前大田抢劫杀人案对 Lee Seungman 判处死刑、对 Lee Junghak 求处无期徒刑
[亚洲经济 记者 Byeon Seonjin] 检方对22年前发生的大田国民银行手枪抢劫杀人案被告人,分别求处死刑和无期徒刑。
16日,在大田地方法院刑事第12部(审判长 Na Sanghun)审理的被告人 Lee Seungman(53岁)、Lee Junghak(52岁)涉嫌杀人等罪一案的结案公判中,检方请求合议庭分别判处其法定最高刑——死刑和无期徒刑,并一并命令佩戴位置追踪电子装置(电子脚镣)30年。
检方在最后陈述中表示:“Lee Seungman 仍然否认部分公诉事实,称自己没有开枪射击,但从犯罪实施得具体而周密、Lee Junghak 并无射击经验等情况来看,难以采信 Lee Seungman 的主张。”
Lee Seungman 和 Lee Junghak 被控于2001年12月21日上午10时左右,在大田西区屯山洞国民银行地下停车场,用小轿车拦截押运现金车辆后,用一把口径为38的手枪射杀了银行出纳科长 Kim某(当时45岁),并抢走装有3亿韩元现金的包逃离现场,随后被拘捕并提起公诉。
警方将作案车辆内发现的口罩和手帕上提取的脱氧核糖核酸(DNA)信息,与忠北地区一家非法游戏厅中提取的脱氧核糖核酸进行对比分析,并于案发7553天后的去年8月25日将两人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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