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器人乐园民宿用地1宗

迁移延误责任,与事实不符

[亚洲经济岭南采访本部记者 Song Jonggu] 庆南昌原特别市就庆尚南道于12日发布的“关于在宣判‘机器人乐园解除合同时支付金请求诉讼二审判决’后实施的审计结果”简报表示遗憾。


一直以来,机器人乐园建设项目根据《智能机器人开发及普及促进法》由产业通商资源部部长作为项目指定权者,庆尚南道作为项目实施主体,以马山合浦区龟山面龟福里及盘东里一带地区为对象推进。昌原特别市为共同项目主体,基金会受庆尚南道委托执行建设项目相关工作。

庆尚南道昌原特例市厅。 [照片=记者 李世玲 提供]

庆尚南道昌原特例市厅。 [照片=记者 李世玲 提供]

View original image

当天,庆南道审计委员会发布自去年10月起针对机器人乐园建设项目实施的审计结果时指出:“昌原市对履行机器人乐园建设用地出资义务有所迟疑,由于拖延出资1宗民宿用地,成为解除实施协议的决定性事由。”


对此,昌原特别市表示:“民宿建设用地属于昌原市共有财产,如若庆尚南道以项目实施主体身份直接推进项目,昌原市本应直接向庆尚南道出资即可。然而,要直接向非庆南道、而是受其委托的机器人乐园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出资,存在法律上的限制。为解决这一问题,庆南道、昌原市和基金会在2017年多次召开会议,在此基础上,基金会通过所有权转移诉讼,从昌原市取得了建设用地。在这一过程中,基金会遗漏了涉事的1宗民宿用地,且在相当长时间过去之后才予以转移,问题由此产生。”


市有关负责人表示:“一旦接到庆尚南道正式通报的审计结果,将按照相关程序提出异议。”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不容错过的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