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ttogi投资150亿韩元后爆发财务赎回中断事件
因错误撤销合同及提起损害赔偿诉讼

因销售引发约1000亿韩元规模赎回中断事态的Optimus基金,销售方NH投资证券需向投资公司Ottogi赔偿约75亿韩元,大法院作出最终判决。

首尔瑞草区大法院。韩联社供图

首尔瑞草区大法院。韩联社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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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法律界20日消息,大法院(主审大法官 Oh Seokjun)近日在Ottogi针对NH投资证券提起的不当得利返还请求诉讼中,维持了原告部分胜诉的一审、二审判决。


此前,Ottogi根据NH投资证券的推荐,于2020年2月25日向Optimus基金投资了150亿韩元。该基金起初宣传称将投资于稳定的公共机构应收账款,但后来被揭露出大部分投资金实为投向高风险资产,导致发生大规模赎回中断事态。


对此,Ottogi以“因错误而订立的合同应予取消及不当得利返还”为主位请求,并以违反资本市场法上投资者保护义务导致的损害赔偿为预备请求提起诉讼。


一、二审法院就Ottogi的主位请求——因错误取消合同及不当得利返还请求——以“不存在现存利益”为由予以驳回。但对以违反说明义务等为理由的预备请求予以支持。法院认为,NH投资证券违反说明义务,未尽到投资者保护义务。就赔偿金额,一审判决NH投资证券支付约154亿9600万韩元,二审则综合各种情况,将NH投资证券的责任限制为60%,判决仅赔偿75亿4938万韩元。


大法院同样认为,原审判决在法律适用上不存在误解等错误,驳回了双方的上诉。大法院指出:“投资说明书中包含了足以对Optimus资产运用公司所提基本收益结构及投资标的等产生相当怀疑的内容,被告(NH投资证券)也应当能够知悉这一点,却在未充分审查的情况下向客户推荐投资。”



大法院接着表示:“被告未就基金结构、风险要素、收益实现可能性等进行充分说明,违反了投资者保护义务”,认可原审关于损害赔偿责任成立及将责任比例限制为60%的判断,并予以最终确定。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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