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资产税收不再延迟,7月税法修正案将删除相关条款…明年起按计划征税 View original image

税务当局已决定从明年1月起按原计划实施虚拟资产征税,并正在审查相关方案。政府计划在今年7月底通过税法修正案,正式推进虚拟资产征税的实施。


据11日相关部门消息,财政经济部已确定不会在即将于7月提交的税法修正案中加入延迟虚拟资产征税的内容。一名政府官员表示:“为按计划自明年1月1日起实施虚拟资产征税,政府将通过国税厅公告制定并公开具体的征税标准。”为制定公告草案,政府此前一直在与Dunamu、Bithumb、Coinone、Korbit、Gopax等五大虚拟资产交易所运营商进行工作层面的协调。


交易所与当局之间的征税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也已完成。财政经济部所得税制课长 Moon Gyeongho 解释称:“自明年1月起,通过转让或出借虚拟资产产生的所得将被归类为其他所得并纳税的系统已经搭建完毕。”根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虚拟资产自动信息交换体系(CARF)协定,自明年起即可获取日本、德国、法国等48个国家国税机关的海外虚拟资产交易数据库(DB),因此有观点认为,“征税灰色地带”也将大幅得到化解。


虚拟资产征税是指对币等虚拟资产投资所得征税。根据现行所得税法,自明年1月1日起,通过虚拟资产交易获得的所得若年收入超过250万韩元,超出部分将按20%税率(含地方所得税为22%)征税。如果一年内通过买卖比特币获得了500万韩元差价收益,则在扣除基本扣除额250万韩元后,对剩余250万韩元按22%税率征税,需要缴纳55万韩元的税款。自2022年12月所得税法修正案通过后,虚拟资产征税已得到确定,但以征税体系和相关基础设施尚未完善为由,其实施时间先后被推迟至2023年、2025年、2027年,共被延后三次。


税务当局根据“有所得之处必有税收”的基本征税原则,决定不再推迟虚拟资产征税时间。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成员国中,几乎只有韩国尚未对虚拟资产征税。近期虚拟资产价格下跌,反对舆论相对较少,这一点也在增强征税的推动力。截至今年2月底,韩国国内虚拟资产市场总市值约为60万亿韩元,未能摆脱下行趋势:其在2024年上半年达到110万亿韩元高点后,去年上半年已跌至95万亿韩元。



不过,政界部分人士认为,鉴于虚拟资产与股票交易具有相似属性,应从金融投资所得税(简称“金投税”)实施延期的公平性角度出发,同样延迟虚拟资产征税。国民力量党以与废除金投税之间的公平性为由,主张全面废除虚拟资产征税,并已提出所得税法修正案。有意见指出,目前不适用结转亏损扣除的结构,以及美国自2029年起才参与CARF而导致的两年征税信息空白等局限性。美国、英国等国家允许亏损结转扣除,并根据长期持有情况实行差别税率等,主要海外国家均在资本利得税体系内对虚拟资产征税。针对上述质疑,征税当局表示:“政府的立场是,将依据现行规定,按既定计划自明年起实施征税。”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不容错过的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