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先行曝光个人信息在社交媒体扩散
当事人拒绝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在光州市中心用凶器杀害一名素不相识的女高中生并刺伤一名男高中生、致其重伤的张某某(24岁)的实名和照片,正通过社交媒体平台扩散。


据韩联社9日报道,在以Instagram、YouTube等社交媒体为中心的平台上,张某的姓名以及其近期和青少年时期的照片被公开流传。其中,近期照片被确认与疑似属于张某的社交媒体账号的头像照片相同。一些网友还通过帖子披露张某家人的职业和近况等信息,但上述信息的真实性尚未得到证实。


光州警察厅前一日召开个人信息公开审议委员会,决定公开张某的个人信息。但由于当事人张某不同意公开,按照程序,公开时间被推迟至5天后的本月14日。

7日上午,在光州东区光州地方法院,涉嫌“无差别杀人”的嫌疑人张某结束拘捕前嫌疑人讯问(逮捕令实质审查)后正被押解转移。联合新闻供图

7日上午,在光州东区光州地方法院,涉嫌“无差别杀人”的嫌疑人张某结束拘捕前嫌疑人讯问(逮捕令实质审查)后正被押解转移。联合新闻供图

View original image

警方相关负责人表示:“并不知道张某的个人信息已经在社交媒体上传播开来,目前我们正集中力量查明其作案动机。”


负责侦办此案的光州光山警察署在张某供述其在作案前将智能手机丢弃的河道中,连续数日进行水下搜寻,但因未取得明显成果,已结束搜寻。据悉,张某曾使用2部手机,其中1部他供述已扔进河道。其随身携带的另一部手机被确认仅为无SIM卡的空机,目前正在进行数字取证分析。


据传,张某对于是否模仿类似残忍犯罪等问题,并未作出具体陈述,只是一再重复“活着没意思,在苦恼是否自杀的过程中下定决心作案,打算带走某个人”这一主张。警方还对张某实施了精神病态(反社会人格障碍)诊断检测。


张某因涉嫌于本月5日凌晨0时11分左右,在光州光山区月桂洞一处人行道上杀害高二女生A某(17岁),并持凶器刺向另一名高中生B某(17岁),以杀人及杀人未遂等罪名被拘捕。张某供述称,他在居住地一带游荡时,先后两次与这名女高中生擦肩而过,随后在没有任何特定目的的情况下对其实施了犯罪。B某则是在案发时恰巧路过附近,听到尖叫声后上前施救而遭到袭击。



张某的个人信息将自本月14日上午9时起至6月12日止,在光州警察厅官网上公示30天。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