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尔北部地方法院下令返还7亿3403万韩元
“未履行组合成员书面同意程序,违反强行性规定”
支持面牧站3-1区段组合一方

首尔中浪区面牧站3-1区段街区住宅整备事业组合(面牧站3-1区段组合)在针对共同实施方 Handa综合建设提起的、金额逾7亿韩元的不当得利返还诉讼中,一审法院判决支持了组合一方的主张。


这是围绕“Moatown”项目现场采用共同实施者方式签约所引发纠纷作出的首例判决,预计也将对首尔市内已指定的其他122处 Moatown 项目现场产生影响。

去年出席住宅开发专家座谈会的中浪区厅长 Ryu Gyeonggi 正在发言。中浪区是首尔推进“摩阿城”模式开发项目数量最多的地区。中浪区供图。

去年出席住宅开发专家座谈会的中浪区厅长 Ryu Gyeonggi 正在发言。中浪区是首尔推进“摩阿城”模式开发项目数量最多的地区。中浪区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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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相关业界29日消息,首尔北部地方法院第12民事部(审判长 Kim Jeongtae 首席法官)于本月23日在面牧站3-1区段组合对 Handa综合建设及前代表理事 Kim 某提起的不当得利返还请求诉讼中,判决称:“Handa综合建设应向组合支付7亿3403万韩元,并按年利率12%自去年9月26日起计算至全部清偿之日止的利息”,裁定原告部分胜诉。但针对 Kim 某的请求则被驳回。


合议庭认为,组合与 Handa综合建设于2023年6月22日签订的共同实施合同本身无效。《关于空置房及小规模住宅整备的特别法》(小规模住宅整备法)第25条第1款第1号规定,当组合与第三者共同实施整备事业时,组合成员必须在书面同意书上亲笔填写姓名并按指章完成同意程序,同时须附上身份证复印件。


合议庭指出:“该条款属于强行性规定”,“在未经过此种方式的书面同意程序的情况下选定共同实施者并签订共同实施合同,属无效。”面牧站3-1区段组合虽在2023年5月的定期会员大会上表决通过了将 Handa综合建设选定为共同实施者的议案,但并未另行履行书面同意程序。


合议庭就对程序作出严格要求的立法意图解释称:“这是为了确保组合成员决策意志的真实性,并鉴于共同实施者将实质性地推进整备事业,有必要严格限制其选定程序,以防止项目以不健全的方式推进。”


由于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组合于2023年7月向 Handa综合建设支付的7亿3403万韩元被认定为不当得利,应全额返还。该金额相当于在创立大会上核定的共同实施服务费用10亿3700万韩元的70.78%,且是在尚未取得事业实施计划许可的项目初期阶段一次性支付,组合方面一直以金额过高为由提出异议。


不过,合议庭未采纳组合方面的其他主张。关于 Handa综合建设不具备《建筑产业基本法》上的建筑业者资格以及违反整备事业专业管理业登记义务的主张均被驳回。


合议庭认为:“本合同并非劳务委托合同,而是约定共同实施事业的协议”,“《城市整备法》第102条关于整备事业专业管理业登记义务的规定不适用。”其理由包括:约定按销售额的2.1%支付报酬,以及在费用负担主体不明确时通过协商决定等内容,与通常的劳务合同存在差异。


面牧站3-1区段(7434.70㎡)是位于首尔市与中浪区指定的 Moatown 项目地(面牧洞152-1号一带共8万8040㎡)内的多个项目现场之一。Moatown 是首尔市长吴世勋的核心再开发政策,将老旧低层居住区中不超过10万㎡的区域打包,以街区住宅整备、自主住宅整备等小规模方式进行开发。截至今年1月底,首尔市内共有122处被指定,其中中浪区推进中的项目以16处位居全市首位。


原告方代理人、律师 Jeon Seongmin 表示:“本次判决的意义在于,司法部门首次确认了大量 Moatown 项目现场所采用的共同实施者方式在程序上的瑕疵。”据悉,针对本次判决,Handa综合建设方面计划提起上诉。



与此同时,有舆论认为,在其他未依照规定履行书面同意程序、仅凭会员大会决议就选定共同实施者的项目现场,也可能接连出现类似纠纷。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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