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取缔入山、焚烧、吸烟等高危行为
过失也不例外…追缴修复费用并追究刑事责任
林业当局对引发山火的行为适用“零容忍原则”,大幅强化执法取缔。由于天气干燥,大型山火风险升高,当局表示,即便是轻微疏忽也将严格追究责任。
联合通讯社24日报道援引林业厅消息称,将对▲擅自进入限制入山区域 ▲焚烧农作物残余物和垃圾 ▲在毗邻林地的区域使用明火 ▲乱扔烟头等所有山火高风险行为开展集中执法检查。尤其是,不仅对故意纵火者,而且对因过失引发山火者,也将同时追究刑事责任,并向肇事者索赔立木损失和林地修复的全部费用。
已有实际案例。忠清北道丹阳郡就今年2月在大江面一处野山发生的山火,向肇事者征收870万韩元的郡有林修复费用。调查结果显示,此次事故导致约1.5公顷林地被烧毁,约1300株树木受损。据悉,该当事人在焚烧落叶和树枝时引发火势蔓延,目前正因涉嫌违反相关法律而接受调查。
林业厅认为,山火的主要成因大多在于人的疏忽。根据其去年3月公布的统计数据,对近10年山火发生原因进行分析后发现,入山者失火、焚烧垃圾、焚烧稻田和农田地边、烟头火星等是主要原因,其中入山者失火所占比重最大。
根据现行《森林保护法》,森林灾害防治机构负责人可向引发山火的责任人追偿山火灾害修复所需费用的全部或一部分。对于故意纵火行为,最高可判处15年有期徒刑。
不过,过去对失火行为多以罚金或缓刑了结,但当局表示,今后即便是单纯失误,只要导致山火,一律将追究责任,不再例外。
林业厅山火防治科长Geum Sihoon表示:“山火是一种可能因一瞬间的疏忽就造成巨大人员和财产损失的重大灾害”,“即便是单纯失误,只要引发山火,我们将毫无例外地追究责任,适用‘零容忍原则’。”
林业厅计划在加强执法的同时,面向全体公众同步开展宣传,提高警觉性,并强化以山火预防为中心的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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