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称其“未表现出认真反省的态度”

一名20多岁的中国男子因听到“去吃饭”的话大为恼怒,用高尔夫球杆殴打外祖母和母亲,在二审中也被判处实刑。


据联合新闻社3日消息,水原地方法院刑事上诉第7庭(审判长 Lee Miju)驳回了以特殊尊属伤害、特殊尊属威胁等罪名被起诉的中国籍A某(20岁)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原判不变。一审曾判处A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


一句“去吃饭”惹的祸?20多岁男子二审仍被判实刑 View original image

A某被指控于去年10月27日中午12时30分左右,在京畿道利川市住所内,因48岁的中国籍母亲与74岁的中国籍外祖母多次劝他吃饭,愤而多次用高尔夫球杆击打外祖母的头部、腿部和脚部等部位。他还以类似方式殴打了自己的母亲,随后又持凶器进行威胁。


一审合议庭指出:“受害人在案发当时疑似感受到了极度恐惧,案发后至今仍然惧怕被告人,并希望与被告人隔离”,“被告人在侦查机关不仅供述‘不反省’、‘想杀死受害人’,而且直到出庭受审时也未表现出对本案行为进行认真反省的态度。”



但合议庭也酌情考虑了有利于被告人的情节,例如A某过去在中国曾有精神病院住院记录,这类精神问题对其实施犯罪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产生了影响。二审法院就驳回上诉的理由表示:“不能认为原审的量刑判断已超出自由裁量的合理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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