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嫌在自己担任团长的篮球教室中挪用并挥霍数以亿计资金而被起诉的前职业篮球教练 Kang Donghee(60岁),在二审中获减刑。
仁川地方法院刑事上诉第2-1庭(审判长法官 Lee Suhwan)于27日举行的二审宣判公判中,撤销了此前因职务侵占和背信罪对Kang前教练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的原审判决,改判罚金800万韩元。
二审合议庭认定,Kang前教练的职务侵占嫌疑不成立,仅就背信嫌疑确定量刑。合议庭认为:“难以断定被告人具有侵占的故意,或以非法取得金钱为目的而实施了起诉书所载行为。”
Kang前教练等人被控在2018年5月至10月与其他被告人共同运营篮球教室期间,挪用公司资金1.6亿韩元等,因此被移送审判。另外,他们还被指控将篮球教室资金2100万韩元用作律师费用,或签订新办公室合同,给公司造成损失。
一审法院于去年4月对Kang前教练等人宣判实刑,但同时表示“需要进行损害赔偿”,因此未当庭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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